作者:admin | 發布日期: 2022-10-29 14:44:55 | 瀏覽量:623
一、銀行保函究竟是什么?銀行保函是由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其他擔保人應投保人的請求,以信用擔保函為介質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憑證。在招投標活動中,可用于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二、以銀行保函取代投標保···
一、銀行保函究竟是什么?
銀行保函是由銀行、保險公司、擔保公司或其他擔保人應投保人的請求,以信用擔保函為介質向受益人開立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擔保憑證。在招投標活動中,可用于替代現金繳納保證金。
二、以銀行保函取代投標保證金,針對招投標哪些痛點?
1、投標人負擔重
眾所周知,在我國招投標活動中普遍實行“履約保證金”制度,來解決中標人不履行合同義務及工程質量問題。但是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履約保證金繳納金額、繳納方法及退還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所以導致處于弱勢地位的投標人深受痛苦。
以建筑行業為例,據不全完統計,建筑企業以保證金形式被占用的資金,占到企業年營業收入的10%甚*更高。有的一個億的工程,光保證金就要交7-8千萬,可見建筑企業受保證金之苦多深。這個尚且不說,很多時候建筑企業需要自行墊資施工,更是加深了建筑企業的負擔。
從建筑企業的角度來說,他們為了追求市場份額/發展,在投標過程中將大量自有資金用于交納保證金。而很多企業為了彌補投標資金的不足以及維持企業的正常生產及投資,只能硬著頭皮從銀行借款,這不僅急劇增加了企業的財務費用,同時也是導致我們很多企業債務負擔重的原因之一。
沒做過施工的可能不知道從銀行借款的財務費用有多高。一般新開工項目資金相對都比較緊張,有的項目甚*將業主支付的預付工程款用于償還債務。特別是依靠銀行貸款交保證金的企業,在如今項目利潤薄如紙的情況下,毫不夸張的說,有的項目一年的經營利潤可能還不夠交銀行貸款利息。
另外由于施工企業繳納各類保證金投入總量大,回收周期長,沉淀資金過多,嚴重影響企業整體資金運作。形成了企業中標項目越多,資金壓力越大、企業效益越差的惡性局面。
2、招標人手續繁瑣
現金保證金的收退工作量很大,人力物力的投入成本不小,只能靠無意延遲保證金的退還時間和疏忽退還保證金的利息而彌補成本。
3、行政監督部門兩難
如果讓招標人收取,難免產生信息泄露和收退不規范的行為;如果由交易**收取,難免產生剝奪招標人合法權益的嫌疑。
4、導致串標、違法分包、轉包等現象
有些投標單位或中標單位由于交不起投標保證金,就出現了有資質的出資質,有錢的出錢,換句話說就是“用你的錢用我的資質,中標以后一起干”的串通投標、聯合投標現象。對于有些中標單位來說,直接變成了誰能交來錢、我就讓誰干,從而滋生了違法分包、轉包等現象。
三、各級部門推廣銀行保函的政策
目前各地推進銀行保函的主要手段:
1、不得限制繳納形式
山西提出“不得限制以投標保函繳納投標保證金的形式。”
北京提出“本市各類公共資源交易的招標人不得委托招標代理機構等第三方機構私自收取投標保證金,增加潛在投標人的負擔。”
2、不得限制金融機構
山西提出“不得限制投標人選擇辦理保函的金融機構和工程擔保公司。”
北京提出“投標人在相關交易系統投標擔保提交環節,從金融服務平臺合作的金融機構中任選一家。”
3、鼓勵金融機構參與
北京采用公開征集方式選擇在京依法設立的各類金融機構。
山西銀保監管理部門積極推動有關金融機構根據金融業管理規范和招標投標管理實際開發相關產品,鼓勵金融機構開發銀行保函。
4、允許金融機構多種渠道辦理
山西文件還規定,“金融機構利用電子交易平臺通道辦理業務的,應當按照相應規范及系統建設實際完成電子化設置”,那意味著金融機構也可以不利用電子交易平臺,而通過其他渠道和方式提供保函服務,豐富投標人的渠道和方式選擇,增加市場供給。
四、推廣銀行保函對建筑業領域的影響
1、降低投標人的財務壓力
而推行銀行保函替代保證金、不得由投標人墊資建設,極大緩解了投標人的資金壓力。
2、遏制串標、違法分包、轉包等現象
推行銀行保函替代保證金另一個益處就是能夠遏制串標、違法分包、轉包等現象。因為交納大量的現金保證金,對招投標的規范及整個建筑業的規范化都是一個很大的沖擊。
3、讓施工單位和業主越來越平等化
一直以來中標單位相對于業主來說處于弱勢地位,比如我們上面提到的,在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對履約保證金繳納金額、繳納方法及退還時間沒有明確的規定的時候,一般都是招標單位說了算。
建市〔2019〕68號文件中的一大亮點是設定了“雙向擔保”制度,即招標文件要求中標人提交履約擔保的,中標人應當按照招標文件的要求提交。招標人要求中標人提供履約擔保的,應當同時向中標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此次對于保證金的金額比例直接定死(銀行保函金額不得超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在工程項目竣工前,已經繳納履約保證金的,建設單位不得同時預留工程質量保證金。建設單位到期未退還保證金的,應作為不良行為記入信用記錄。所以此次雙向擔保制度,相當于從很大程度上保障了中標單位和業主在合同里面雙方的平等性。
4、農民工主體合法權益得到了保障
建筑業從業群體達5000多萬,而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一直以來是建筑領域的頑疾之一,也是需要**給與權益支持的主體。建市〔2019〕68號文件中“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見索即付性質的獨立保函,并實行差別化管理。同時對被納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施工企業,實施失信聯合懲戒”。可以說是**層面以堅決的手段來打擊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行為,甚*倒逼建筑企業要轉變觀念,不要再想著用討要農民工工資的幌子變相要挾工程款,同時也是一個歷史性的進步。
5、加速建筑業招投標環境的凈化
大力推行銀行保函、銀行保函、第三方擔保公司擔保/保險公司擔保、農民工工資支付保函全部采用具有見索即付;為信用狀況良好的企業提供便利,降低擔保費用、簡化擔保程序;對惡意索賠等嚴重失信企業納入建筑市場主體“黑名單”管理,實施聯合懲戒,構建“一處失信、處處受制”的市場環境等等措施,對于建筑業市場的凈化、出清都起到了非常關鍵的作用。
此外,為投標人節約了時間,降低了交易成本,同時方便查驗真偽,開標前不可見,從宏觀層面來看,銀行保函的推廣有助于構建行業信用體系,對推動招標投標全流更加便捷、可信也具有重大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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